劳动过程职业病预防的管理、技术措施要求劳动过程职业病预防管理措施要求:(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劳动过程职业病预防技术措施要求:1.配备防护用品;2.优先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3.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6.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7.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8.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9.发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实行相应治理措施;10.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