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出租合同一、甲方与乙方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其所持有的医院食堂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二、租赁房屋和用途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食堂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期为 1 年,租赁开始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结束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
乙方承诺将租赁房屋用于餐饮服务,仅限于医院职工、病患家属等人群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租赁房屋面积和租金1
租赁房屋面积为 10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80 平方米
租金总额为 35 万元,租金将分 3 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为 15 万元,支付日期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第二次支付为 10 万元,支付日期为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第三次支付为 10 万元,支付日期为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
四、租赁房屋维护和责任1
甲方负责食堂房屋的维修和保养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和维护租赁房屋和相关设施,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坏和污染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其自身原因引起的租赁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费用
五、租赁房屋的权利和义务1
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合法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阻止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不得干涉或影响乙方营业和经营行为
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进入租赁房屋,进行巡查、检修和维护工作,并能够要求乙方协助进行此项工作
六、合同终止1
租赁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租赁合同
若不续签租赁合同,则乙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后 1 周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给甲方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租金的 5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