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承租方)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拟出租的南京市某地区的一套房屋,与乙方签署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租赁物体1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位于南京市某地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为:2
房屋类型:(例如:一室一厅、两室一厅等)3
面积:(平方米数)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止,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甲方与乙方双方均须提前(多长时间)(例如: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继续租赁或终止租赁
三、租金及押金1
租金总额:xxxx 元,每月租金为 xxxx 元
押金总额:xxxx 元
押金退还:乙方将于租赁期届满并把租赁物完好地退还甲方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全额退还押金,无任何利息
四、租赁物使用1
乙方接到房屋钥匙后,应仔细查看房屋内部设施和电器设备,如有损坏或缺失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租赁物以及其中的设备和设施,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家具、用具等,使用后恢复原貌
乙方不得通过转租、分租等方式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
五、租赁物保养1
乙方应保持租赁物及其中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与良好状态
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护理,所维修的部位设施保持原有的材质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劣质及不符合该设施规格的材料
乙方因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或其他损失,应承担全部维修或重修的费用
六、租赁物返还1
在租期届满或终止租赁后,乙方应立即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并交还全部钥匙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保持其原状,如有损坏或缺失,应修整或赔偿损失
返还租赁物时,如发现有未清理好的杂物或垃圾,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