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工段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行车岗位 1.1 本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将进厂各矿点硫精矿和烧渣按含硫水分均匀配比后供给合格的原料给供料岗位。1.2 行车配矿主要工艺技术控制指标工艺指标控制参数工艺指标控制参数原料含硫 30—35%原料水分≤8%1.3 行车岗位设备一览表名 称行车型号 数量 QZ5×10.5×16 m×1.2m3 技术参数外型尺寸 10.5m×16m 重 量 5T 电 机 型 号 YER160m-6( 大 车 )YERB2-6( 小车)yer255-8 功率 30KW5.5KW7.5KW 减速箱规格型号 500-Ⅲ--30 重量390kg 中心距 500mm1.4 行车开停车操作及检测、修理注意事项1.4.1 行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独立操作。1.4.2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严格遵守《抓斗吊车司机安全操作章程》、《天车工安全操作章程》、《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的有关规定。1.4.3 运转前应当认真检查和空试提升、开合、行车、制动等各部位运转情况,确认各部位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转。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或向值班长报告,严禁设备带“病”作业。1.4.4 操作控制器手柄,应该先从“零”位起逐级增减速度。切换向时,必须先转回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才能往反方向开动,不得采纳电机反转来制动。1.4.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临近行车靠近时,速度必须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4.6 在正常情况下,打车运转速度一般为 90-120 米/分;小车运转速度一般为 40-50 米/分;抓斗起升速度一般为 6-25 米/分。当两台行车同时作业时,行车与行车之间应当保持 3 米以上的距离,运转速度应适当降低,严格防范行车与行车发生碰撞。1.4.7 在吊运过程当中,禁止斜拉、斜吊。抓斗离地面不能太近,与障碍物至少保持 0.5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抓斗未提到应有高度时,不准开动行车。应特别注意地面作业人员的情况,严禁抓斗从地面人员的上方越过。1.4.8 在电压显著下降(低于额定电压 85%)或断电时,必须断开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抓斗未放下不准离开驾驶室。1.4.9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小车开到轨道跨端,放好抓斗,将所有控制器开关调到停车位置,切断总电源,关好操作室门窗,将门上锁。1.4.10、检测、修理行车应将行车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地面要设置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