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之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7.司机在作业中要根据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假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利进行拒绝执行并实行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 2 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 5 米以上的距离。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以内作业。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11.夜间施工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该先观察高塔运转情况再进行作业。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转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14.运转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转时,无载荷塔机应当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16.起重量必须严格根据原厂规定,不得超载。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当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22.操作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 1 米。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 1 米。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