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供货及安装合同项目名称: 八大峡宾馆 -- 空调供货及安装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青岛瑞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青岛森永泰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空调供货及安装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八大峡宾馆装修2、工程地点:青岛市 巫峡路 23 号(北侧:瞿塘峡路 30 号)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竣工日期:以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对空调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付款方式1、承包方式:乙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和工程范围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的形式承包工程
2、工程造价:(1)空调设备总价为:¥395750
00 元,具体的部件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2)工程安装造价为:¥122770
00 元;结算依据:以甲方批准的空调方案图纸实施后一次性包干价(3)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518520
00 元人民币
大写:伍拾壹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元人民币
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和增减工作内容,按照甲乙双方签证数量对以上价款进行调整
变更设备规格、型号,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30%;(2)空调设备到场、全部安装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3套,经甲方或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七日内,付款至合同额的 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 28 日内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额的 95%,此时乙方需提供全额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工程款
(4)余款 5% 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