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商务贸易合作专题调研报告广东与香港两地商贸合作基础深厚,联合竞争力强
近年来,在 CEPA 签订实施后形成的有利条件下,粤港两地商务贸易合作更加紧密,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经济贸易发展不断深入和扩大
广东凭借良好的商业环境和独特的地缘优势,通过深化与香港在商务贸易方面的合作,推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香港进一步巩固其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粤港两地要充分利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下称《规划纲要》)赋予的契机,通过签署并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更加积极互动密切配合,加强经贸往来,推动贸易合作,共同探索 CEPA 服务业先行先试、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模式,共谋新的发展
一、粤港商务贸易合作现状与前景(一)粤港货物贸易合作情况
1.概况与特点
2008 年,广东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值达 1399
6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
其中,广东对香港出口 1338
5 亿美元,增长 3%;广东从香港进口 61 亿美元,下降 5
主要特点是:(1)广东对香港出口的主要商品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 187
4 亿美元,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件 88
6 亿美元,电话机 70
2 亿美元,服装及衣着附件 62
9 亿美元,印刷电路 55
1 亿美元,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 45
2 亿美元,液晶显示板 136
9 亿美元,游戏机 34
4 亿美元,通断保护电路装置及零件 26
9 亿美元,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讯设备的零附件 25
1 亿美元等
(2)广东从香港进口的主要商品为: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 6
4 亿美元,服装及衣着附件 3
6 亿美元,初级形状的塑料 2
8 亿美元,医药品 2
5 亿美元,废铜 2
4 亿美元,集成电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