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1.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 XX 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 1000-3000 元范围内确定,分为 2-3 档。2.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 11月 15 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 10 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