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强化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
为使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我们及时调整成立了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成立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是落实责任
为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不断强化思想教育
领导班子注重从自身做起,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使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到民政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心和稳定
从而使大家在思想上绷紧了综治工作这根弦
二、严格审批,确保城乡低保顺利实施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杜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防止群众因低保不公而上访,我局先后组织人员两次对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 231 户、564 人,农村低保户 486 户、814 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 4327 户、5321 人,城镇低保户 56 户,185 人
同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 2024 年 1 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 720 元调整到870 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 35 元增加到 41 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 160元调整到 225 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 85 元增加到 132 元
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 10309 户、13614 人,发放保障金 419 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94
61 万元;农村五保户 2097 户、2185 人,发放五保供养金 160
14 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21
995万元;城镇低保户 1405 户、3814 人,发放保障金 362
8 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64万元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