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行政审批主体部门: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关于在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法律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部署和宏范区长 仔细组织,抓出成效 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许可中心)部门窗口法律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打造更加优良的经济进展软环境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区监察局决定,从今年 1 月开始,全面开展进驻许可中心部门窗口法律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 建设科技,实现科学进展 的主题,构建法律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窗口,通过全面开展进驻部门“窗口法律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深化 全面落实整改,实现全面提升,争创”“”一流业绩 、 突出科技含量,实现科学审批,抢占效能高地 系列主题活动,对事项清理 (审批事项减少或调整、审批时限压缩、审批环节或申请材料减少)、集中审批 (整建制进驻、审批事项进驻、审批人员进驻)、现场审批(现场审批事项确认、委派首席代表进驻并充分授权、立等可取即办件确认)、联合审批(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网上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加强审批部门窗口作风建设、法律规范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促进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进驻部门窗口的法律规范化建设标准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便于进驻许可中心的各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开展好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基本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十项标准:1、首席代表职权到位
符合任职资格,在许可中心专司其职,具有实际审批权限,不有名无实;2、进驻人员素养到位
选派业务骨干,年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