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养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法律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机构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二、考核对象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三、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公共项目 25 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 65 分,综合评议 10 分。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 3~5 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 25 分)1、工作纪律(10 分)。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法律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 0.2 分。(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 0.5 分。(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 0.5 分。(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 0.2 分。(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 2 分。(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 5 分。(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 1 分。(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 10 分。2、文明服务(10 分)。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1)上班时着装不干净,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 1 分。(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 2 分。(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 1 分。(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