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2024 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树达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举办、2001 年 8 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24 年 1 月获教育部确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2024 年所招的新生除医学类专业外,第一学年均安排在张公岭校区住宿、学习,一学年以后搬至桃花坪校区住宿、学习
医学类专业学生安排在咸嘉湖校区住宿、学习
第四条 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学院学生的录用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五条 树达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成立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制定学院招生录用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立树达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用等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树达学院的招生录用工作接受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指导和协调
第八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协助远程网上录用,负责解释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和录用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