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 F520/F519 课室申请使用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请单位使用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事由申请者所属主管部门意见主管人(签字):日期:相关部门意见主管人(签字):日期:党政办意见主管人(签字):日期:使用情况小结界面说明:1、申请单位:社团、院系学生会、团委(团总支)、其他部门等2、3、4、申请使用时间:例如:11 月 10 日 12:00 至 11 月 10 日 14:00(若干时间段)下拉时间菜单选择5、申请理由:自行填写文字6、申请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意见:社团由校区团工委老师签署意见,院系学生组织由院系学工办老师签署意见(身份确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身份确认)7、场地管理单位意见:对申请时间段场地能否使用提出意见(身份确认)。8、校区主管部门意见:非学生团体申请使用校园室外场地、行政楼会议室,由党政办老师签署(身份确认);社团、院系活动由团工委老师签署(身份确认)。9、使用情况小结:对场地使用情况反馈,假如违规使用,可将申请单位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