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 、 街道、 场, 市直有关单位: “五一” 节日即将来临,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做好“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的要求, 切实加强“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 层层落实责任, 做到职责明确、 责任到人、 措施到位。 要针对“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结合本辖区和本行业实际, 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 落实防范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 加强监管, 严格执法 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 旅游进入旺季, 景区、 旅游、 文体新、 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攀岩、 漂流、 竹筏等旅游新业态项目的安全检查, 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严防拥堵、 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出行游玩的安全教育管理, 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 公安、 交通运输、 农业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 农用车载客、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 深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 重点车辆及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文体新、 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 医院、 宾馆、 饭店、 商场、 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严防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 切实强化措施, 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 应急值守, 妥善处置 “五一” 期间,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预测、 预报、 预警、 监测机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 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 畅通。 进一步法律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 程序和要求, 做到任务到岗、 责任到人、 管理到位, 严禁出现缺岗、 脱岗现象。要结合实际, 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 要果断实行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及时上报信息, 及时控制险情, 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