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符合我市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接受能力,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平安制度
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平安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的原则是(一)基本医疗平安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进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平安与用人单位接受能力相适应
(三)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不医疗平安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尸目结合
(五)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安全
(六)享受基本医疗安全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相对立
二、实施范围与筹资水平(缴费率)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一)实施范围:全市城镇所有企业(省直、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林、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退休(职)人员
待条件幼稚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平安范围
实行以市为统筹单位,统筹层次上
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平安基金属地使用和管理政策
努力形成医疗互助共济制和抵御一般风险的能力
驻德的各上管单位执行我市的统筹政策和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筹资水平(缴费率)1 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 全市实行统一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4%缴纳
职工个人缴合按自己上年月工资收人的 2%缴纳
随着我市经济进展的变化情况,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率可作相应的调整
用人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 60%按 60%核定缴费基数缴纳,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月书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为基数缴纳
3 基本医疗平安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财政拨款单位缴纳局部
(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由统筹金和个人帐户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