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书总包方: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五矿(营口)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甲方) 分包方: (乙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五矿(营口)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 工程地点: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工程内容:主体结构 20 层,地下 2 层,总建筑面积约 83840 平方米 设计单位: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要求:①、详见施工图纸 ②、符合有关施工图和验收等规范 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协议、纪要、备忘录;②、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料; ③、经双方会审的图纸、工程量分项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五矿(营口)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工程 ±0.00 以下给 排水、强电 施工蓝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9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须达到 总包合同要求 。由于分包方的原因未达到此标准的,并由分包方自费返工处理至验收达到标准,由此而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负责。 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元六、总包方配合服务费总包方为分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配合和服务,总包方按分包方其专业合同价款的 / 配套服务费, / 总包服务费 。七、其他1.总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沈建国 职务:项目经理总包方项目经理委派的现场施工管理代表(以下称“现场代表”)姓名: 张彪 职务:施工经理职权:1.1 总包方项目经理和现场代表(以下统称“总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5 天通知分包方。2.分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2.1 分包方的指令、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总包方代表,总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2 分包方项目经理按业主、监理、项目管理公司、总包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总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