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ZT-ZG21-B6-J-2-015 工程承包人:中国中铁郑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06 工区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 郑州辉达建筑安装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 1125 号 签约时间: 2011 年 10 月 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中国中铁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结合郑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具体情况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施工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郑州地铁 2 号线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 (二)工程地点:花寨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长江路站;(三)劳务分包内容:结构底板、侧墙、顶板、施工缝、变形缝拐角加强部位防水材料的敷设及保护(含基面清理、防水薄弱处涂贴附加层、铺设卷材接缝、贴卷材加强条、收口);细石砼保护层的施工;变形缝止水带的安装、止水带剪裁、钢板止水带安装及接头处理、填缝、收口;注浆管的安装;水平、环向施工缝止水胶条敷设;施工缝、变形缝凿毛处理;场地清理、对半成品、成品、废料的保管;二三项料小型机具、工具、劳保用品、人员、机具进退场等完成主体结构防水工程施工的一切与之有关的项目。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2011 年 月 日至合同内容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再使用为止。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指令、设计变更、工序衔接、材料供应不及时、不良气候条件(如雨雪天、沙尘暴、台风等)等因素影响引起的误工,乙方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误工风险,因此而发生的乙方人员、设备等误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数量(一)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 叁拾万 元整)。(二)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三)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1.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