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总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或“建设单位”)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2)本合同;(3)中标通知书(如有);(4)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5)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包括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时间先后顺序,之后的优于之前的。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范围与内容: 4、承包方式: 三、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分包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采取固定总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图纸不变、规范标准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同价款一律不做调整。本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水电、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各类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即履行合同文件下所有义务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规费及利润等。若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单价仅作为变更签证计价的依据,清单项目及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本分包工程固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2)采取固定单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因合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动、定额标准、国家政策(含地方政府及部门文件)变化而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含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各类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变更签证计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本分包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3)采用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法,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按照总包合同项下对应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分包合同结算价款最终按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分包工程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