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更新于:2016 年 01 月 19 日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甲方是指2、乙方是指3、总体资产是指厂(以下简称“工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第二条合同双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营业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第三条转让标的物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工厂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工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元;工厂账面的流动资产数共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
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本次转让以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随身法务提示: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 3 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同时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期限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年所评估的工厂净资产价格(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计人民币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元
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满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并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适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