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04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艺标准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1 施工准备材料及机具系统组件、管材及其它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系统组件、材料在安装前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验、试验。机具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焊缝射线探伤设备,钻孔机,电锤,台钻,试压泵,气焊工具,倒链,管钳,扳手,手锤,改锥,水平尺,钢卷尺等。作业条件主体建筑结构已经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防护区和贮瓶间设置条件符合设计要求。测量基准已明确。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2 操作工艺工艺流程系统组件检查 IT 灭火剂贮存容器安装|一|集流管制作安装一般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要修改,必须经设计方同意。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执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主要相关规范有:《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系统组件检查外观检查: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铭牌清晰。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容器规格一致,高差小于 20mm;灭火剂充装量与充装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妥善封闭所有外露接口。阀驱动装置检查: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行程应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气瓶规格应一致,高差不超过 10mm;气动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灭火剂贮存容器安装贮存容器的支架、框架应按照设计规定的位置固定牢靠,并采取防腐处理措施。贮存容器的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贮存容器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安装时,容器阀(瓶头阀)手动启动装置的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可靠。手动启动装置上应挂标志牌说明其操作方法并标明其编号,编号应与贮存容器的编号一致。集流管制作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