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贯彻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贯彻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 2024 年 1 月 7 日, 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并于今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条例》 颁布实施以来, 对法律规范建设领域依法用工、 打击非法用工、 恶意欠薪等问题已初见成效, 但从目 前实施情况来看,也面临一些困难问题, 因此,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仔细加以讨论, 进一步抓细抓实, 确保《条例》 贯彻落实起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一. 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经过初步调查了 解, 《条例》 颁布实施以来,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 工资保证金存储、 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困难问题。 (一) 不签劳动合同、 不进行实名制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 承包工程后, 不是直接组织施工队伍施工, 而是将工程转包或是分包给了 一些不具备用 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是个人(自然人) , 这些组织或个人又进行层层转包或分包, 到了最底层, 包工头分别组成若干班组, 如泥工组、 水电工组、钢筋组、 木工组、 粉刷组等, 这些班组长各自为政, 各自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班组长为了 图省事、 怕麻烦, 同时也为今后躲避责任作了 准备等, 既不签劳动合同, 也不做法律规范的考勤。 平常考勤只作简单的流水账记录, 一旦发工资, 总承包企业自上而下通过层层拨付工程款, 最后部分资金转到了 班组长手中, 再由班组长向农民工预支部分生活费, 根本不想或不愿实行法律规范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直到最后工程完工, 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后, 才发现查无确凿证据, 这给处理带来了 难度。 (二) 用人单位不能根据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按时支付工资。《条例》 第 12 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定额支付工资。 但实际上不少用人单位将工程层层分包或转包后, 各自然人(包工头) 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只是根据工程进度预支一定的生活费,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工资。 而事实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于资金拨付不到位或因分包、 层层转包环节过多, 层层提成管理费导致管理不善等原因, 最后农民工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