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今日,市人大及市总工会领导光临我县检查《工会法》的实施情况,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县人大、县总工会,向到会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 4、搭建困难职工援助平台,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20**“年初, xx”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成立,县劳动局、经贸委等 19 个行政科局单位为理事单位,为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等政府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 制 4、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不够法律规范。在职代会建设方面,一是职代会制度没有全面建立,职代会制度是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但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而言,建立职代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也未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其它民主管理形式,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难以得到落实;二是有的已建职代会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不能按时开会,企业负责人认为要召开时才召开,把难办的事、矛盾多的事交到职代会上来讨论,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往往是企业负责人一人说了算。在签订集体合同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企业自觉性不高,没有签订;二是集体合同到期后,部分企业没有续签集体合同,虽经工会多次催办,仍不能解决问题;三是合同履约率低,有的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尽管很高,但履约率仅为 50%左右;四是已签订的合同不法律规范、不具体的现象比较普遍。5、部分企业有法不依,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依旧存在。有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长时间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女职工孕期、产期的工资不能按时兑现;一些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集资款、医疗费数额巨大,据统计,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职工工资、职工医疗费的占 60%之多,影响了职工的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职工的医疗待遇无法保障。6、新形势下,工会的维权手段和机制还需要完善和进展。当前,工会维权还缺乏有效、强制的法律手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也不能完全适应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变化的需要。如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有关法律规定的协调劳动关系的两大机制,由于目前仍缺乏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和法规,制约和监督机制尚不完备。近年来,在职代会工作拓展和深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