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本 最新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 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 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纳。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 租赁双方当事人 可选择约定,不予选择的请划除。 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得将单 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 内 ; 本市出租居住房屋, 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 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 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根据 床位出租 ; 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有法定赡 养、抚养、扶 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 ,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 米。 四、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 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该经 纪机构和经纪人填写本合同附件中 " 经纪服 务情况 " 的内容,并签字、盖章 五、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通过 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 合同的,应当由该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 七、本合同是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2024 版) 》的修 改版本,自颁布之日 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 使用。 甲方( 出租人 )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 部位) 的居住房屋 ( 简称该房屋 ) 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 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 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 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 ; 乙方向甲方承 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 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 和使 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 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