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 2024 年自主招生简章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4]35 号),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法律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4]18 号),进一步探究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 2024 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养较高,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 在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作文、英语、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中获奖者,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技能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与设计作品制作活动”等; 3. 参加创意设计或创新性讨论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上海市德育类、学科类、科技类等竞赛并获得市级奖励者。 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生源,招考科类为:理科。上海、浙江生源选考科目要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BB。 二. 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自主招生学生录用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以内,面对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东华大学 2024 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目录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见附件,填报专业志愿详见“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专业志愿填报说明。 三. 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