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第 1 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 它项权利有 。(假如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假如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第 2 条 房屋法律概况1 、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5、房屋的使用面积: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第 3 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第 1 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第 1 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大写: 整)。第 2 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1 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第 3 条 租金支付地点:第 4 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第 5 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第 1 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第 3 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第 1 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 2 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第 3 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 2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 7 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