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的仪器设备和科学法律规范的管理,为老师演示实验、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老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 记帐”及时、流程法律规范、准确无误 。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化学危险品应放入危险品柜,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常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位在 3000 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 3000 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 3000 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 3000 元的,报区、县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