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二、学生晨午晚检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总责。具体分工为:晨检由班主任负责,午检由每天下午第一节授课老师负责,晚检由生活老师负责。负责老师对检查数据进行核实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四、学生晚检。各公寓大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生活老师和公寓门卫对晚自习后回寝的寄宿生列队进行体温测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值班医生,及时处理。五、年级组负责对年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进行晨午检,对晚自习在校值班的老师进行晚检,若教职员工有体温异常,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报告,并报年级组长。各处室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医务室及物业公司进行晨午检及晚检,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室。六、校医每天应根据晨午晚检情况及时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疫情报告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七、因晨午晚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 8: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问明病因(就诊医院及具体诊断),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表》,并及时交学校医务室。二、学校校医接到报告后,如怀疑患病学生为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核实,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早发现。三、学校校医每天应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时,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岳麓区疾控中心、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长沙市教育局报告。四、学校校医每月 3 日前应将上月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报送至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附件 9: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