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常识(0.5 小时)一 、 合同的基本要素1、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1、1 工程承包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4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5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6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7 工程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2、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函(3)投标函(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规范(包括专用技术条款)(7)图纸(8)工程量单(9)资料表和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3、工程承包合同的缔结程序要约邀请(招标公告)----要约(投标书)----承诺(授标函)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4、 工程承包合同失效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 工程承包合同的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违反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一)承包方的责任(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3)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二)发包方的责任(1)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技术资料等,除工期得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