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页 2、第二部分 合同的成立 8 页3、第三部分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6 页4、第四部分 合同的效力 22 页5、第五部分 合同的履行 30 页6、第六部分 合同的保全 37 页7、第七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40 页8、第八部分 合同的解除 45 页9、第九部分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51 页10、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57 页第一部分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案例 1:案情:南京台商何先生问:最近,我厂向生产学生书包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要求该厂能够在一月内为我厂发一批布料
该传真载明了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
传真发出后十天,乙纺织厂为我厂送来样品,该厂同类产品的价格比甲厂要低 25%
于是 我厂与乙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乙厂的布料
正在这时,我厂收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
为避免重复购货,我厂赶紧给甲厂发去传真,声明我厂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购货
但五天后,甲厂将货送至我厂
请问:如果按照新的《合同法》,我厂是否可以未与甲厂签定合同为由拒收货物
争议问题: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的成立要件)分析与解决:根据新《合同法》的规定,你厂与甲厂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成立的
其理由如下:第一,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应当看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如果要约人没有发出要约,合同不可能成立
从你信中所述来看,你厂向甲厂发出的传真符合要约的特征
首先,你厂发给甲厂的传真是要采购生产书包的布料,目的明确,意思表示真实
其次,你厂发给甲厂的传真载明了合同的具体条款,一经甲厂承诺即可执行,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要约的规定
再次,你厂发出的传真已经正式到达甲厂,要约已经生效
按照新《合同法》的确定,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应当受自己要约的约束
第二,你厂发出要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