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襄樊建山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光路 6 号电话:0710-3727888 传真:0710-3727900签 订 合 同 须 知一、合同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二、填写合同内容一般不应空项及随意更改。三、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合同,应履行相应的终止手续。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行协商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山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方(简称甲方):受委托方(简称乙方):襄樊建山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襄樊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将本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1、预计混凝土总方量: 方;2、工程开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3、工程地点: ; 二、原材料的提供办法: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2、如对混凝土有特别要求的,双方另行约定(附加合同为准)三、混凝土计价、计量、检验、结算及付款办法:1、混凝土委托加工的计价:见《混凝土合同价款表》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8%时,双方需重新协商定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3、本合同混凝土计量方法:(1)、按乙方运到甲方施工现场的实际车次立方数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超出±2%范围按抽检车次的实际方量计算。(2)、如出现单车计量有误的,甲方应扩大抽检范围。(3)、甲方确定 名验收人( )负责混凝土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混凝土送货单。4、结算方法:(1)、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前,必须提前 1 天以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