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六里屯 17-1(2、3)号楼住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方: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
3 设计单位:北京联合空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
监理单位:北京市隆座工程咨询公司1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天:指日历天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2)本合同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招标文件、答疑会议纪要及招标图纸;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 2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