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名称:成都地铁 3 号线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公司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 (甲方):※※※※※※※※※※※※※※劳务分包人(乙方):※※※※※※※※※※ 公司 根据※※※※※※※※※※※※※※公司要求,确定由 ※※※※※※※※※※ 承接我公司成都地铁 3 号线 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外运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作内容1.1 工程名称:成都地铁 3 号线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电力管沟土方外 运工程1.2 工程地点:四川 省 成都市1.3 劳务作业内容:土方外运工程施工 。(1)具体工作内容:场内运输,土方倒运,外运、余渣弃置等。1.4 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工器具,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并包含与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永久性工程及附属工程的一切工序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机具材料等。 2、工作期限2.1 开始工作日期:2015 年 1 月 5 日;结束工作日期:2015 年 3 月15 日;总日历天数为: 69 天。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2.2 节点工期要求:以月进度计划另行约定,乙方作业原因期限超出分段节点期限,且违背项目部的节点工期,导致甲方罚款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甲方与项目部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等 ,本工作必须达到项目部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4、合同价款4.1 本合同为合单价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范围内的营业税费);综合单价 43 元/m3(包含弃土外运费、弃土费、弃土场地费、乙方因天气或土场原因产生的临时转场费、现场因土方外运产生的清洁费、车辆冲洗费等所有与之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或项目部要求产生的临时外运弃土按照 550 元/车计算(车辆大小必须保证 24m3,大小不足 24m3/容量,价格按照比列相应减少);由甲方或项目部要求进行现场倒运的按照 100 元/车进行计算(不包含因雨天或乙方土场等原因导致的临时转运费,车辆要求必须满足 24m3容量否则按照比列减少,运距在 3km 内,超出运距按照比列增加);工程的各项劳务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