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审计监督的法律思考「内容提要」审计是对权力的制约,审计风暴是一场廉政风暴
如何使审计监督真正发挥职能,公开性是其前提和基础,独立性是其保证,完善审计制度、确立审计问责机制是其关键
「关键词」审计风暴 国家审计 审计监督 2003 年 6 月,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
这是审计署首次全文公布审计报告
其后的每年年中,国家审计署都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年度审计报告,而这份报告每次都刮起一场席卷全国的超级风暴
媒体称之为“审计风暴”
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审计风暴”实质是一场廉政风暴
准确地说,是一场以财政监督与公开为重点的廉政风暴,这在中国财政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风暴过后也给我们留下了不少需要深思的问题
审计监督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财政收支的主要监督途径,是否仅仅是一场风暴过去就行了
其审计出来的结果是否能够落到实处
又如何能够落到实处
如何加强、完善审计监督等等,都是我们要研究和完善的地方
一、审计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审计,根据实施的主体和作用的范围,可以分为国家审计(或称政府审计、财政审计)、内部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或称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者之间虽有联系和相似之处,但有着本质区别,并且互相独立地作用于不同的领域
国家审计从根本上说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内部审计是一种机构内部的自律控制;社会审计是一种中介服务
本文所研究的审计主要是国家审计
古今中外尽管对国家审计所下的定义不尽一致 关于国家审计的概念,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念,即“财政财务监督说”、“会计检查说”、“经济监督说”、“合规效益评价说”、“过程监督说”等等
因为本文的重点不在研究国家审计的概念,因此此处不再详述,可参见:李季泽:“论国家审计之界定”,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 年第 3 期
,具体的制度也千差万别,但都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