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课程考核说明第一部分 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试采纳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考核中的 4 次平常记分作业,由中央电大布置
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 20%
终结性考试即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 80%
三、命题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教学大纲、由刘映春主编的本课教材《电子商务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规定 教学过程中,有关基本知识、基本原理按“了解、掌握”两个层次进行,两个层次规定如下: 了解:规定学员对这部分内容有所认知; 掌握:规定学员对这部分内容可以进一步理解并纯熟把握,同时能运用有关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五,命题原则 1.考核是检查教与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培育合格人才的重要手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考核的目的是检查学员对课程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掌握限度,检测学员运用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2.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教学大纲、本考核规定和文字教材范围之内
既考核对基本知识的识记能力,又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的能力
3.试卷将尽也许兼顾各个能力层次
在一份试卷中
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比例大体分为:了解 30%左右,掌握占 70%左右
4.试卷要合理安排各类题型的比重
题型重要涉及:名词解释、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推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
在同一份试卷中,各类题型所占的分数比例大体为:客观性试题占 40%(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推断题等),主观性试题占 60%(含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题等)
每次考试具体题型及比例会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