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2013-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莱芜市国润置业有限公司 制定承包人(全称): 莱芜市钢城区忠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润华府 7#-12# 住宅楼、地下车 库 A 区、 C 区、 E 区工程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国润华府 7#-12# 住宅楼、地下车库 A 区、 C 区、 E 区工程 2
工程地点: 钢城区规划八号线以南、朝阳路以东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钢城发改字【 2014 】 3 号 4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内容:国润华府 7#-12# 住宅楼、地下车库 A 区、 C 区、 E 区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承包范围:建筑面积 ㎡,除甩项(电梯、消防通风、太阳能)以外的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2 月 2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2 月 22 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单价为:每㎡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仟拾元(¥ 0000
00 元);2
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