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20 〕 号 类别:( 本单位技术合同编号:科技处填写 )技 术 合 同 书(技术开发)项目名称 ********* 系统的开发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丙 方(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登记机关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合 同 规 定 事 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本合同依法签订,经当事人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签字,管理部门登记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按技术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承担经济责任
三、合同如因故需要变更,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补充或修改的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作为正式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项目完成后,经当事人双方按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方法验收
五、技术合同发生纠纷,经调解、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或事后协议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包括中介方、等级机关各一份
如需鉴证、鉴证机关一份
(异地增加一份)
七、技术合同的甲方:指技术合同的委托方和授让方;乙方指技术合同的研究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
八、技术合同种类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九、签订的技术合同主体双方均按章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票贴于封底页)一、 项目名称:*********系统的开发二、 项目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内容:要求尽量简单,说明清楚内容即可,不得出现咨询、服务、设备字样
技术实现形式:要求同内容
技术要求为:有相应技术参数,能体现是技术开发合同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