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三年七月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承包人(全称):天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湖口分库建仓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湖口分库建仓项目
工程地点:江西省湖口县马影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湖发改备字 [2015]17 号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内容:本工程土建、水电、消防、市政、装饰装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建筑总面积 :12852 ㎡, 1# 平房仓建筑 面积: 3412 ㎡,架结构 / 一层,跨度 33 米、仓容 5
04 万吨、堆粮高度 7 米; 2# 平房仓建筑面积: 3412 ㎡,排架结构 / 一层,跨度 33 米、仓容 5
04 万吨、堆粮高度 7 米; 3# 平房仓建筑面积: 3412 ㎡,排架 结构 / 一层,跨度 33 米、仓容 5
04 万吨、堆粮高度 7 米;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 1056 ㎡,框架 /3 层 ; 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94 ㎡,框架 /1 层,消防泵房和水池建筑面积: 226 ㎡,框架 /1 层;仓间 罩棚建筑面积: 932 ㎡,钢结构 /1 层;变配电间建筑面积: 208 ㎡,框架 /1 层;门卫、市政、绿化总 图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注:发包人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根据工程需要,对上述工程承包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人也不得就发包人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