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A 有限公司、B 有限公司与C 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目 录条款名 称页码前言3第一条定义与解释3第二条先决条件5第三条股权转让6第四条股权转让款6第五条股权交割7第六条过渡期安排8第七条实际交付9第八条陈述、声明、承诺和保证9第九条特别约定10第十条知识产权12第十一条申请报批12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2第十三条保密义务13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3第十五条协议解除和终止13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14第十七条通知14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5第十九条其他规定15第二十条附件16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签订:A 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A”;和B 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B”;与C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一家于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以下简称“C”。A、B、C 在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各方”。为便于表述,A、B 将单独或合称为“受让方”,C 将称为“转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合称“双方”。前 言鉴于: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是 公司,其现有合作方为 C(以货币出资 4000 万美元,拥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和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实业”,以 亩土地的 50 年土地使用权作为初始合作条件,拥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0%)。目标公司已获批准经营,目前合法存续;B.C 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某实业将同意终止与 C 之间关于合作经营目标公司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以及有关目标公司的任何协议,并将书面放弃对于C 所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以及目标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让权;C.A 与 B 希望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与比例受让 C 所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于此,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下列条款和条件之协议内容,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定义 与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应有以下意思:“本协议”指的是本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以及本协议各方不时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方式对于本股权转让协议加以修订、补充、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合作合同”指的是转让方与某实业之间于年月日签署《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