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发 包 方: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 包 方: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 施工准备一、发包方: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二、承包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每次连续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 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