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所在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桩基工程1
2工程地点: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片区内1
3工程概况:1
1 工程范围:1
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用地范围内的预应力管桩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机械进出场、冬季雨季施工、成品保护等全部措施项目;以及试桩、预应力管桩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开放区说明: 暂无 1
4 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以项目现场为准1
5 各方授权联系人: 序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1甲方2乙方2
合同价款及支付2
1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具体的计价清单详见《合同价格清单》
1 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干(部分措施费总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综合单价包干
除设计或工程变更等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及取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结算
3 合同价格中所含的由乙方上报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的单价 ,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和分析市场行情、地质情况的变化及风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外,所述单价不再调整
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