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根据《有限公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订立如下协议:第条资格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已与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并属于甲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不得成为被激励对象:()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满三年的;()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违法为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乙方职务变更成为不能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人员的;()乙方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的;()乙方辞职的;()乙方非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死亡(如乙方因执行职务死亡,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规定或双方约定不得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上不得参与本计划情形的,如上述情形出现在分红权激励阶段,则取消乙方享受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如上述情形出现在股票期权激励阶段,且乙方获取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有权撤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资格并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若乙方已经取得激励股权,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主体按照乙方取得激励股权所支付的成本进行回购。第条股权激励载体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以(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为载体。由该载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持有甲方股权,并按激励计划授予乙方激励股票期权。第条行权价格本股权激励计划虚拟分红权不设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依据授予时公司的情况予以确定。第 4 条等待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设等待期,虚拟分红权股权激励阶段,乙方考核合格后,即可参与当年分红权分配;股票期权股权激励阶段,乙方在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可对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第条虚拟分红权及股票期权的行权虚拟分红权股权激励行权期序号 行权日期行权方式0年月日乙方0年可分红总额 X40%0年月日乙方0年可分红总额 X40%00年月日乙方0年可分红总额 X40%40年月日乙方0年可分红总额 X4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