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乙方: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2. 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3.项目规模:本次提升范围为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沙面南临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总体提升面积 39. 1 公顷 , 含核心保护范围面积 31.4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7.7 公顷。4. 服务类别:全过程造价咨询。二、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提供概算评审服务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为 EPC 模式,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至项目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其中,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服务类的预算评审、变更签证费用审核、计量支付审核、结算初审等。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结算评审和审计完成之日止。四、服务报酬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2•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酬暂定为人民(¥元),投标下浮率为:—。3.具体计算方法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 7 条的约定执行。五、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8.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