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 工 程 名 称 ) 电 梯 产 品 买 卖 合 同买 方 卖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销售总部帐号: 电话: 传真: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签订地址: 郑州市帐号:签订日期: 2011年 月 日纳税人代码:本合同产品安装现场地址: 产 品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一、产品和价格买方根据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 KONE 3000E MiniSpace” 商标电梯17台。序号电梯编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设备单价(元/ 台)台数小计(不含运输保险费)(元)商标/制造商123设备费总价运输保险费总价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注:(1)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2)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三、货款支付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10% 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2.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10% 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20% 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3.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80% 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4.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10% 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5.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6.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