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 参考文本 )深圳市劳动局编制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名称 : 姓名 : 经济类型 : 性别 : 年龄 : 工龄 : 籍贯 : 地址 : 户口所在地:电话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 现住址 : 电话: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生产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工种 )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二 ) 试用期限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为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2 、不定时工作制。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 可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 不受上款规定限制。四、工资待遇( 一 )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 月 ;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 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为发薪日。(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 , 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 , 工资照发。( 六 )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 )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