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公消〔2009〕78 号转发总队《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现将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法律文书的填写、使用要求;及时启用法律文书,确保规章的贯彻实施;各地在文书使用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支队。此通知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遵义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黔消〔2009〕35 号转发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各市、州、地公安消防支队: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7 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8 号)的贯彻实施。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文件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法律文书的填写、使用要求。各支、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相关法律文书式样和填写要求进行认真学习,使每名消防监督员都能准确填写、使用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法律、规章的贯彻实施。各地在文书使用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队。二、及时启用法律文书,确保规章的贯彻实施。各支队应当立即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大队,从即日起按照文书格式要求,使用电脑打印并使用新版法律文书。对于需要现场填发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等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各支、大队应当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自行印制,并及时将有关文书下发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等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应当免费向申请单位提供,并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互联网站上提供下载服务。三、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严格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各支、大队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印发至各建设、设计单位,要求建设、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计、装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各支、大队在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开展建设工程备案抽查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对申报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