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直管公房存在问题及对策浅析 直管公房一般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所属的房产经营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公房,近年,县房管部门将在我镇范围内的部分直管公房产权移交给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进行管理
直管公房的承租人大多数是城镇中低收入且无住房的家庭,加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我镇公房租赁基本情况 我镇目前的公房主要集中在通元集镇和石泉集镇上,大都建成年份较久,使用期限长,房屋比较破旧
其中房屋破败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空置废弃的有 13 处,合计面积约 1500平方米(通元集镇 4 处,886 平方米;石泉集镇 9 处,619 平方米)
另外的 29 处房屋予以出租,面积 4461 平方米(其中通元集镇有 20 处,建筑面积约 2616 平方米;石泉集镇有 9 处,建筑面积约 1845 平方米)
通元集镇出租的 20 处房屋中,用作自住的为 4 处,出租给 19 户家庭,租金收入每年 2
77 万元;用作厂房或者店面经商为 16 处,出租给 16 位个人或单位,租金收入每年 15
石泉集镇出租的 9 处房屋中,用作自住的为 3 处,出租给12 户家庭,租金收入每年 9650 元;用作店面经营的有 6 处,出租给 9 位个人或单位,租金收入每年 8
395 万元
二、公房租赁中存在的提出问题 (一)缺乏政策依据,管理无序
该部分房屋产权自从县房管部门移交到我镇后,我镇尚未出台针对该部分公房管理的规章文件,对承租的准入门槛、退出机制和如何确定承租人等事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房租金未采取市场化运作,公房维修维护也不到位,公房管理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
(二)维护成本高,租不抵房
我镇所属公房大都建成于上世纪 70、80 年代或者更早时间,使用超过了 30 年,房屋自然破败和人为损坏现象严重,大部分公房不同程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