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1
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纪委监委要发挥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一体推动、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2
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
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
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3
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
要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
要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让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
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16 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