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就,积极推动学校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制定本考核方案
第二条 考核原则:(一)客观:考核工作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的情况
(二)公正:各支部实行统一的考核目标、标准和记分方法,根据同意的考核方法实施考核工作
(三)严格:严格制定考核标准,从严执行考核办法
(四)公开:考核办法及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第三条 考核机构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办公室和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考核范围各支部、各部门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一)学习调研: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小组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活动,结合本支部、本职能部门特点,着重围绕科学进展等方面开展调研分析检查
(二)分析检查: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仔细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深化分析科“”室及每人存在的问题,开展 四对比,四检查 ,查找原因,形成分析报告;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方面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重点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进展的制度体系
(五)特色实践活动:结合本支部、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富有特色主题的实践活动
(六)支部和部门会议:各支部、各部门根据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召开支部和科室会议,细化工作计划和活动项目,总结和讨论部署本支部、本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
第六条 考核标准见《**一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考核标准》
第七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以日常考核为主,对各支部、各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记录、记分、存档可,活动结束时汇总得出考核成绩
第八条 在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中,单位或个人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