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仔细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仔细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 xx”大 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xx]7 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 947 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 790 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 5 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43 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 37 起,罚款 2 万元。(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 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 1 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根据 qs 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二)食品经营环节(三)食品消费环节(五)生猪屠宰环节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