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XX 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会议和 XX 市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努力实现争创 广西经济进展十佳县(市)”的目标,根据《XX 市 2024年度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为便于年度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千分制)(一)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40 分)由市扶贫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评
(二)农业和农村工作(130 分)2“”“”、完成 吨粮田 、 万元田 建设任务,以及优质稻和玉米单交种植推广任务计 10 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农业局考评
3“”、完成糖蔗种植面积、进厂产量、良种种植及 吨糖田 建设任务、示范片建设任务计 10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糖业局考评
4、完成桑园种植面积任务和示范面积任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任务计 10 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桑蚕办考评
6、完成猪、牛品种改良任务,防疫密度达标,完成畜牧水产饲养任务计 10 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水产畜牧局考评
7、完成面上造林、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任务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1‰以内,完成任务计 10 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林业局考评
8“”、完成水果新种面积和水果年产量任务,以及 优果工程 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果实套装任务,计 10 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水果局考评
9、按质量完成水利建设、水费征收任务,防洪保安无重大事故
完成任务计 10 分
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水利局考评
11、健全落实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四项制度,计 10 分;不完成任务扣 1 分
由市农经局考评
(三)财源建设(120 分)完成市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并做到无截流挪用税款现象;确保工资发放;及时足额收缴“”职工教育附加费及政